如果说恐怖电影主要在画面中故弄玄虚的话,恐怖小说更是带读者穿越种种惊悚骇人的意境,造成的恐怖效果可能更甚影像。日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封杀”恐怖、灵异音像制品,人们自然要联想起恐怖小说的命运将会如何。
在西方,人们把阅读恐怖小说当成一种乐趣,还产生了史蒂芬·金这样的“恐怖高手”。恐怖小说是否又有其市场需求?为此,“楚天茶舍”特邀各路人士开聊,看看装神弄鬼的恐怖小说,究竟应去向何方?
省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副处长周凤荣:
我省禁止出版这类小说
实际上,我省从2006年就禁止出版内容低俗的恐怖、灵异小说。据我们的检查情况看,目前还没有在正规出版物中查出此类作品。按新闻出版总署的解释,以追求恐怖、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作品都在禁止之列。
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金涛:
恐怖小说是文学一大误区
恐怖小说完全不适合成长期的青少年阅读。近年来文学创作步入几大误区,其中之一便是“脱离历史常识”、“胡编乱造作品”。譬如,把一些不可能的行为、思想和语言强加于历史人物;为迎合低级趣味将经典作品随意篡改;一些小说假“新神魔”、“新武侠”之名,滥用想象,内容荒诞不经,毫无艺术价值。
恐怖类作品就像辣椒,不可能顿顿吃,但是如果世界上没有这个东西,那将是多么乏味的事。我们可以扔掉烂了心的辣椒,但不该禁止种植这个品种。我建议14岁以下不要看恐怖小说。
惊悚小说作家蔡骏:
没有战争小说,就没有战争了吗?
恐怖作品所表现的人心阴暗面,是社会以及我们个人内心中客观存在的,并不会因为取消这种小说类型,就会没有我们内心的恐惧感与未知感,就像没有战争小说并不等于没有战争,没有历史小说并不等于没有历史。无论是惊悚还是悬疑,作为文学作品都有其内在价值。
图书市场上类型文学的兴起,是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图书市场更加细分化,读者需求更加多元化的体现,对于丰富文学创作是值得肯定的。
长江文艺出版社编辑尹志勇:
可以考虑图书分级
恐怖色彩也不过是想象的一种,作为小说形式,它的存在也有一定理由,读者需要多元化的作品。作为一个出版人,我认为把好质量关,给人以正确的引导,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是片面去追求“眼球效应”。不过,对于理解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恐怖小说还是会有负面效应。我想,书籍出版是否也能制定一套分级制度,以保护孩子们的阅读天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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