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某厂职工齐某专事“招募”外地男性打工者,为同性恋者介绍卖淫。1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介绍同性卖淫的齐某批准逮捕。
2004年11月14日,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中年男子长期介绍两名男孩给男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民警当天将涉嫌介绍同性卖淫的齐某抓获。齐某今年46岁,自称是一名同性恋者,原系陕西某厂职工。齐某向警方交待,他时常在酒吧及浴池消费,后同酒吧及浴池的其他顾客打上交道,发现有些客人竟有异于常人的性取向———比较喜欢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而他们表示若有人提供这样的性服务可以付费。
2004年11月8日,齐某在西安市某汽车站附近闲逛时,看见15岁的打工者小兵(化名)长得漂亮,便上前搭讪,询问小兵是否愿意当服务生挣钱。年幼无知的小兵就这样成了为同性卖淫的“服务生”。不久,齐某又联系到西安市北郊的一名男子,就长期介绍其同性卖淫。
他利用被控制的两名“服务生”先后共介绍了十一二次同性卖淫行为,每次收费50元,所得赃款和“服务生”平分。
据了解,该案是陕西省首例介绍同性卖淫案。(崔璟 台建林)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