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宫国际中心的4名业主收房时发现,房子的上下水、供电等多项生活设施未入户,而且,开发商也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办理房产证。4位业主将开发商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院。日前,朝阳法院认定开发商违约,并判决赔付郭先生等4位业主50余万元至13万余元不等的违约金。
2003年12月,郭先生购买了朝阳区东草园铂宫国际中心的一套房屋,房价总金额为276万余元。2005年1月5日,开发商通知郭先生办理收房手续。收房后郭先生发现,房屋内上下水、供电、空调、燃气、消防、化油池、排烟道等设施都没有。而且,开发商至业主收房时,也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与郭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3名小区业主。于是,4人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
对此,被告开发商辩称,涉案房屋是业主用于商业用途的,开发商需根据业主的设计方案安排燃气、上下水、供电等设施的施工。但开发商在庭上承认,因为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问题,其至今没有取得产权证,现相关审批手续尚在办理当中。(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