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房地产投资管理及服务机构仲量联行,针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商机和前景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于近日发布了《中国新兴城市30强》报告。(《中国经济时报》5月16日)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一个城市房产投资与开发潜力越大就越“新兴”,城市的新兴与房产投资与开发利益之间可以画等号。
一个城市是否“新兴”应有综合的评定标准,如该城市市民收入是否有较快的增长,能否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大多数人是否能够实现安居,医疗卫生与教育等公共服务是否稳步发展,环境状况是否令市民满意等等,惟有对这些问题能作出肯定性答复的城市,才能被认为是“新兴”。但我们看到,仲量联行推荐“新兴城市”却只有“房地产市场的商机和前景”这一个标准,即能让房产投资、开发商们赚大钱的城市就“新兴”,否则就与“新兴城市”无缘。这样的评定标准无疑是偏颇而武断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被房地产投资服务机构评定为“新兴城市”实非幸事,因为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投资商与开发商进入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业,从而会带动这些城市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国内二、三线城市当中,有些房价已经上涨很快,现在被房产投资与开发商们评定为“新兴城市”,无疑会导致这些城市房价进一步水涨船高。
近些年来各种城市评选与排名不断涌现,已使公众产生疲劳。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些评选活动中,很大一部分实际已为各种利益集团与机构所绑架,评定结果反映的实际只是这些利益集团与机构的意愿,这种利益集团意愿的表达与反映在增加少部分既得利益者利益的同时,损害着广大民众的利益。所以,这样一些贯穿着利益集团私利表达的评选与排名活动,应该受到必要的约束乃至制裁。公共舆论应该反映大众的心声,应该表达大多数民众的诉求,而不能为少数利益集团所绑架。(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