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收费公路,在中国当属一种进步。没有收费公路,就不会有时下如此便捷的交通。但像公路这样的基础设施,不能像个人盖旅馆,只要还能开张,就能把钱一直赚下去。凡以投资为由的公路收费,当以收回投资为度,至于经常性的公路维护,应以经常性的车辆收费来维持。但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表明,部分公路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几倍乃至10倍以上(6月28日《中国青年报》),那就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无论收费的主体是谁。
据悉,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了158个收费站,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其实,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只是有了审计署的结论,更加无可争议而已。剩下的问题就是:如此收费,有何危害?高额收费,落谁囊中?废止这样的收费,有何替代办法?
光违规的收费站就有158个,加上更多不违规的,会给公路畅通造成多大影响,这是最显而易见的一大危害;高额收费,增加运营成本,这就逼人超载,否则,无利可图,车祸隐患由此骤增,当属危害之二;虽有绿色通行证,却未必就能惠及所有农产品的运销者,直接或间接地加剧农民的增收困难,这是危害之三;违规设点,形近于拦路抢劫,高额收费,无疑是硬性掠夺,对政府来说,肯定是损害形象,危及公信力,这是危害之四。此外,还难免导致资金的违规使用,甚至于诱发钱权交易。据李金华介绍,这次审计调查就发现了13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两百多亿元的违规金额,落入了谁的腰包?高出投资数倍乃至10倍以上的取利,最后成了谁的红利?这可能是公众更为关心的,但似乎未在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范围之内。虽然有一部分会反映在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里,但毕竟未能将获利分配的内幕全部揭开。谜团重重,难免让人想象多多。在笔者所在的城市,包括笔者在内的公众,对高速公路数以千元的零星投资,十几年未有分文回报。但笔者所在城市的高速公路收费,十几年里一天也没有停过。无论是不是违规的收费,究竟落入谁的囊中,总该给股东一个交代!
至于征收燃油税,撤掉绝大部分以国家为主体的公路收费,是呼吁多年的声音,而且在海南已实施多年,足见可行。然而,却久不闻雷声,更不见雨滴,倒是收费的点越设越多,收费的标准越调越高,最后,超出投资的收费倍数也越来越大。
收费公路是市场化的产物,但真正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似乎都没有那么多的收费公路。人家是收费的公路没几条,我们是不收费的公路没几条。什么都讲接轨,这个公路不收费的轨,是不是也该接接了。叫停公路收费,适其时也!(慕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