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2006年1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和大华银行有限公司(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并核准斯坦福大学分别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一个外汇账户和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核准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一个外汇账户和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
此外,2006年1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核准野村证券株式会社(Nomura Securities Co.,Ltd)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