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安徽《新安晚报》报道,昨天下午,安徽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受贿所得、违法所得及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长达156页的判决书,详细记录了杨建国在担任原县级巢湖市市长、巢湖市居巢区区委书记、区长、和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参与“卖官”或插手商业活动获得“好处费”的100多起犯罪事实。
经法院查明,杨建国共收受他人贿赂239.48万元,美元58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另外尚有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173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6.89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数额巨大,杨建国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当庭宣判后,法官向杨建国送达了判决书。
宣判后,杨建国表示要待考虑后,才能决定是否上诉。
(胡明艳 刑汀 王君 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