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金融机构可以自由经营吗? 由 于 澳 门 的 经 济 规 模 较 小 , 加 上 其 他 一 些 客 观 因 素 , 澳 门 的 金 融 业 发 展 一 直 比 较 迟 缓 。 直 到 1 9 7 0 年 , 澳 门 颁 布 了 银 行 法 例 , 金 融 业 才 逐 步 走 上 正 轨 。 许 多 有 条 件 的 银 号 、 钱 庄 纷 纷 注 册 为 银 行 , 香 港 等 外 地 银 行 也 先 后 在 澳 门 设 立 分 行 。 1 9 8 2 年 , 澳 门 颁 布 了 新 的 银 行 法 例 , 金 融 业 开 始 踏 上 新 的 里 程 。 法 国 国 家 巴 黎 银 行 、 万 国 宝 通 银 行 、 渣 打 银 行 等 多 家 颇 具 影 响 的 境 外 银 行 获 准 在 澳 门 设 立 分 行 ; 各 种 财 务 公 司 、 投 资 中 心 等 新 的 金 融 机 构 相 继 问 世 , 存 款 和 贷 款 业 务 迅 速 增 加 。 目 前 澳 门 的 金 融 业 基 本 上 是 银 行 一 统 天 下 , 公 司 、 企 业 、 居 民 的 融 资 主 要 通 过 向 银 行 借 贷 。 迄 今 为 止 , 澳 门 还 没 有 自 己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没 有 规 范 的 证 券 公 司 , 也 没 有 一 家 上 市 公 司 。 兼 营 证 券 业 务 的 金 融 机 构 代 客 买 卖 黄 金 、 股 票 , 交 易 有 限 。 在 澳 门 , 外 汇 可 以 自 由 兑 换 , 政 府 不 实 行 外 汇 管 制 , 但 至 今 未 形 成 规 范 的 外 汇 交 易 市 场 。 由 此 可 见 , 澳 门 的 金 融 业 还 处 在 起 步 阶 段 , 尚 有 很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 澳 门 回 归 后 , 为 了 保 护 澳 门 的 金 融 业 , 使 其 得 以 稳 步 发 展 , 基 本 法 规 定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货 币 金 融 制 度 将 由 法 律 规 定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自 行 制 定 货 币 金 融 政 策 , 保 障 金 融 市 场 和 各 种 金 融 机 构 的 经 营 自 由 , 并 依 法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不 实 行 外 汇 管 制 , 政 府 保 障 资 金 的 流 动 和 进 出 自 由 。 因 此 , 澳 门 回 归 后 , 澳 门 居 民 , 包 括 境 外 居 民 , 都 可 以 继 续 自 由 、 放 心 地 在 澳 门 参 与 银 行 借 贷 、 保 险 、 外 汇 买 卖 、 房 地 产 抵 押 、 黄 金 和 证 券 投 资 等 金 融 活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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