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元被拘3小时后获释 强奸案原告同意调解
2008年12月21日 13: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首尔城东警察署19日执行逮捕令,逮捕了涉嫌对歌手志愿生实施性暴力(在被害人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实施强奸)的原人气组合HOT成员李在元(28岁),但在3小时后便将其释放。
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受害女子在当晚逮捕令执行后到法院提出协议书,法官也确认该名女子愿意调解,于当晚11时15分许释放了李在元。
李在元头戴鸭舌帽,在获释后对记者关于当时心情的提问未做任何回应便离开拘留所,乘坐停在警署正门的黑色Carnival车匆匆离开。
此前李在元于当天上午11时20分许被拘留,在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接受令状实质审查,而后被拘禁在城东警察署。当晚8时许,李在元被下达拘捕令,接受拘留调查。
李在元因涉嫌于本月10日凌晨2时许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某酒吧与20岁出头的歌手志愿生A某饮酒,而后将醉酒的A某带到附近旅馆对其实施强奸,于当天被申请批捕。(完)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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