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2时,台北地方法院召开羁押庭,就是否收押陈水扁做出裁决。图为今天下午1时54分许,陈水扁抵达台北地方法院,12月28日,台湾“高等法院”就“高检署”特侦组二次抗告,声请羁押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裁定由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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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9日第3度召开陈水扁的羁押庭,陈水扁辩护律师郑文龙在法庭上再度要求法官应该回避,同时批评特侦组侵犯陈水扁担任“总统”的职权,不过郑文龙的两度发言都被审判长蔡守训制止,要求郑文龙应该针对陈水扁的犯罪事实进行抗辩。
对于郑文龙再度提出法官应该回避,蔡守训闻言立刻制止,强调对这件事情他已经有所裁定,郑文龙应该回到补充陈水扁犯罪事实的抗辩,而郑文龙在遭受到审判长制止后,则是在事实补充时指责特侦组公开许多机密“外交”,已经危害台湾利益,同时批评特侦组没有考虑“总统”职权的高度,已经侵犯职权,不过郑文龙的发言再度遭到审判长的制止,要求他具体的针对事实加以补充。
关于机要费案,郑文龙在庭上表示,陈水扁的特别费案应该等同马英九的机要费案,而且郑文龙也强调,李登辉在机要费案上也跟陈水扁有同样的问题,同时在南港和龙潭案上并没有收贿,至于企业贿款部分,郑文龙也提出“传言证据”的说法,强调所谓的“贿款”都只是传言,并没有实质的放到陈水扁的口袋。
至于陈水扁本人则是稍早在庭上花了40分钟自述表示,他在南港跟龙潭案中都没有收贿,但是检方却将他起诉,“我感觉到欲哭无泪”,而陈水扁在自述中也试图与吴淑珍切割,除了希望切断跟吴淑珍的犯意联络外,并且强调自己在职务上并没有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