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后,台北地院日前再次裁定无保释放。特侦组今天下午5时30分许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并请高院自为裁定。
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高院发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18日再度审理,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
最快明天上午转呈高院分案
陈水扁涉贪两度无保释放,引发舆论哗然,特侦组基于监督法官职守兼顾及弊案审理的必要性,下午将向台湾高等法院二度提起抗告,请求高院自为裁定羁押陈水扁。
依时程,抗告案下午送抵台北地院,最快明天上午才转呈高等法院分案、审理,检方将声请高院自为裁定。
据了解,检方抗告仍重申扁触犯贪污罪,有逃亡、串证、重罪等法理上的羁押理由,为说服高等法院支持抗告,并裁定羁押陈水扁,检方另举例多个扁曾串证的新事实。
扁是否有意逃亡方面,抗告认为,扁任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如果金钱来源合法,应存放在境内金融机构兹息,扁家舍此不为,将钱财置放海外,且扁家与元大集团有关的7.4亿元,有5.7亿元尚未查明流向,扁家总犯罪得约10余亿元,去向不明,有朝一日卸任后,扁可赴海外享用,应可断定为逃亡动机。
扁称有随扈不会逃亡方面,抗告认为,扁曾在今年7月24日、8月15日及9月中旬,趁赴特侦组接受约谈或找“黄姓少年”时,刻意支开随扈,“国安”特勤虽证称有行程纪录,但特侦组在周占春再度释扁后,向“国安局”调阅差勤表,却发现扁确有行程没有随扈在侧。
抗告理由认为,既然周占春心证已定,无心押扁,台湾高等法院如再将抗告案发回,徒具意义,就算陈水扁被台北地院传讯,特勤维安、媒体采访,加上支持者集结,在在皆浪费司法及社会资源,希望台湾高等法院能自为裁定押扁。
较劲?抗告书硬比法院裁定书多一页
另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这次抗告书的内容,还是着重在陈水扁有逃亡、串供、灭证、重罪、干扰证人、影响司法六大理由;而且更有趣的是,第一次法院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裁定书有8页,而特侦组的抗告书有9页,第二次法官的裁定书厚达19页,没想到特侦组准备的抗告书竟然有20页,好像是特侦组在和法官较劲,一定要比裁定书多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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