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获判无罪定谳 检察官侯宽仁:平常心看待
2008年04月24日 15: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4日电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马英九无罪、市府秘书余文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判决,全案定谳。承办此案的台“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第一时间获悉此消息后,表示自己以平常心看待。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高等法院”去年12月间判决马英九无罪、市府秘书余文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全案经检方提起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马英九特别费案去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余文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判决马英九无罪,余文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依2007年减刑条例减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经上诉,台“高等法院”去年12月间判决马英九无罪,余文改判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台“高检署”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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