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台湾选举领投票争议未止。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昨天表示“二阶段投票应该还是有效”,而“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今天立刻出面澄清,强调领投票流程的指挥监督权在当局,“地方政府”的决议及命令下属单位的作为,是无效也是违法的,一定有应负的责任。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张政雄在台“行政院新闻局”的记者会中表示,“中选会”已将一阶段领投票的决定印在“选举公报”上,一定会贯彻执行到底;地方选务机关也必须遵守“中选会”的决定。
他强调,选务流程的指挥监督权在当局不在地方;如果办理选务违法,一定有应负的责任;至于是什么责任?可能包括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现在台“法务部”正在研究是否涉及违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