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8日)第三度开庭,马英九声请传唤前台北市副市长金溥聪等14人出庭作证,以及调取陈水扁于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领据核销相关资料。审判长则要求检、辩双方就声请调查证据部分,若有意见于5月14日提书状,另订5月22日再开庭。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上午9时30分开始审理马英九涉案部分,庭讯于中午12时许结束。
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庭讯中向法院声请传唤14位证人,其中包括金溥聪、前“陆委会”主委苏起、前“法规会”主委陈清秀和交通局局长曹寿民,了解台北市政府和“中央政府首长”特别费领据核销的惯例。
声请传唤的证人中也包括马英九的机要秘书、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处理特别费核销的三位经手相关人员和三位出纳人员,了解马英九对特别费的认知形成过程,以及证明马英九从未参与特别费领据核销的过程,并没有施行诈术。
另外,宋耀明也表示,声请调取陈水扁任职台北市长期间特别费领据核销的相关资料,了解马英九就任台北市长前台北市政府处理特别费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