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等案,二审台“高等法院”26日首度开庭进行准备程序。陈哲男到庭时仍坚持否认犯罪,强调“自己并没有那么大的能耐”;面对媒体询问时,他则响应“司法会还我清白”等,没有多说。
据台湾《中华日报》报道,06年12月13日,陈哲男被依有贪污罪名判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且应返还600万元新台币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至于被控内线交易部分,检察官虽求刑4年,但法官认为事证不足而判他无罪。陈哲男及检方双双提起上诉。
26日上午,“高院”审理陈哲男诈欺、炒股案时,将陈哲男传唤到庭。陈哲男在庭上供称,自己是因“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而遭判刑,但他认为自己只是“总统府”副秘书长,能决定的事有限,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能耐。
陈哲男坚称,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所给的600万元是政治献金,并无涉及不法,一再认涉嫌犯罪。稍后他步出法院时,仅公开简短的说,“司法会还我清白”等语随即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