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5日)首次开庭,被告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委任律师顾立雄庭讯中表示,纵使当事人愿意接受司法检验,但因无法回避“宪法”相关规定,且顾及未来陈水扁卸任后将再行刑事诉究等问题,要求法院应作不受理判决或暂停审判。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在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顾立雄等12名律师所组成的律师团在审判长蔡守训要求4名被告答辩前,多次声请暂停审理,但均遭到蔡守训严厉制止。律师团认为,全案454笔资料中,律师团仅阅卷251笔,尚有203笔因涉机密等事由无法阅卷,如此无法替被告辩护。
律师团强调,刑事程序与实体一样重要,要求合议庭重视程序问题。不过,蔡守训仍坚持先由被告答辩,并认定律师团扰乱法庭程序,要求律师必须经过他同意才能发言。
顾立雄在替吴淑珍答辩时表示,检方起诉无效,纵使当事人希望进入实体审判、愿意接受司法检验,但相关程序不知如何进行,如何能回避“宪法”相关条例无法得到解答,他希望法院对全案应为不受理判决。但强调这不表示当事人不愿意面对司法审判。
“国务机要费”案11月3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将吴淑珍、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等4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11月15日分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