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国务机要费”案,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最近透露讯息称,侦查结果一定会“摊在阳光下“,如果陈水扁有罪,会以“通缉中的共犯”保留追诉权。
报道说,涉嫌“国务机要费”案的陈水扁,若涉案达起诉标准,虽在任内享受“刑事豁免权”无法起诉,但检方可在相关书类中比照“通缉中的共犯”模式,说明陈水扁涉案情节。检方若援引此模式处理,在于凸显检方认定扁涉案事证明确,只因受限于“刑事豁免权”,在其任内无法起诉。
据指出,检方未来两次侦讯扁时,若扁再提不出新的有利于己的说词,或无法回答检方的质疑,届时检方侦结“国务机要费”案,应至少会依伪造文书罪起诉相关人,并在起诉书中详细交代扁的涉案情节,且除了一些机密事项外,应该会“全都露”。
另据透露,查黑中心发现,陈水扁提出的“机密外交”人员名单中,部分所谓“外交人员”根本一直在台湾。由于检方担心关键涉案人一旦出境,可能逃亡,检察官陈瑞仁已经下令限制一干人等出境。检方深入约谈这些人,说词和陈水扁有许多不同,检方认为有再度侦讯陈水扁的必要。
据报道,检察官可能会再传唤讯问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另外陈水扁女儿陈幸妤购买童书的千元台币发票也流入“国务机要费”核销,查黑中心日前已以证人身份传唤了陈幸妤。迄今,查黑中心已约谈过超过170人,发票的清查则已逾千张。
另外,反贪倒扁总部决策小组成员魏千峰律师1日在苗栗透露,有关陈水扁“国务机要费”部分,不只发票而已,还有新的事证,近日内将会出手。这些事证是一个“政府官员”所提供,这个官员是否出面指控,总部还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