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日前二度提出羁押抗告,台湾“最高法院”在5日上午经过法官的合议庭评议,予以驳回。
台湾“高院”认同台湾高等法院邓振球法官的羁押理由,认为陈水扁确有逃亡之虞,加上所犯都为重罪,所以予以驳回。
由于这次抗告遭到“高院”驳回,所以陈水扁至少要在台北看守所,待到12月25日的羁押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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