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涉及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贪污等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许多台湾媒体制作小看板,在台北地院内介绍陈水扁等涉案情况。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如果定谳,如未获减刑或赦免,依法须服刑满15年才可能假释,重返社会。
至于吴淑珍能否入监执行,台湾法务部门表示将来判决确定后,会研究符合社会公义与人民期待的执行方式。
陈水扁虽被法院判处6个罪名,但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06年7月岛内“刑法”新制施行之前;修正后的新法,无期徒刑的假释门坎是25年,但修正前的旧制门坎是服刑满15年,少了10年。
然而陈水扁毕竟是台湾卸任领导人,未来无期徒刑定谳坐牢后,如要重返社会,假释是条寻常之路,但也可能因减刑或赦免而提前出狱。
依岛内相关规定,羁押虽可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因无期徒刑犯属重大刑犯,羁押时间通常很长,因此规定一年以内的羁押不能折抵,之后才能“押一天抵一天”。因此,截至目前,陈水扁仍在“白押”的阶段羁押。
报道称,实务上,法院很少让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交保,因此一般认为,陈水扁可能还会被“白押”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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