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侦讯笔录记载与现场录音天差地别的争议,令人震惊。今天出版的《联合报》发文指出,连马英九这种众所瞩目的案件都会发生“笔录不实”的问题,台湾的司法公信力真的会被“玩完了”。
如下是该文摘要:
检察官对证人的讯问,可以花时间、用各种合法方式,不管是投其所好、或是攻其弱点,突破其心防,藉此取得真实的证词;唯有证人的诚实证词,才有助于发现事实真相。而发现真实并做出合于情理法的判断便是司法存在的价值。
如果是诱导所得证词,等于检调在未讯问前已先有定见,只是需要证人“投我所好”的说词来满足自己的结论,就失去证人协助调查的功能。更有甚者,如果用故意曲解或虚构的方式制作笔录,无异裁赃构陷,检察官必须负法律责任。
从马英九特别费案证人在侦讯中的录音与检方笔录作对照,显示不只有检察官诱导讯问情形,笔录记载与证人说词竟然出现牛头不对马嘴的情况。明明证人回答“我不清楚”、“忘记了”,检察官的笔录却记载“没错”、“是的”,简直是骇人听闻。
几天前岛内才刚过“解严”20年周年纪念,法界人士就讽刺地说,怎么还会有这种办案人员“自问自答”的笔录,这是在“白色恐怖”时代侦办叛乱案才有的戏码,难不成我们还在戒严?
马英九特别费案是极具政治敏感性的案件,任何检察官侦办都知道应该格外谨慎,不容发生丝毫差错,但却仍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问题,那市井小民面对检察官侦讯,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