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岛内的“国务机要费”案,六件“外交”工作衍生的“机密争议”问题,在陈水扁声请“释宪”后,让“机密”问题再次升温。台湾《中国时报》的文章指出,事实上,陈水扁近两年来,每逢诉讼都抬出“机密”作为抗辩的护身符,“机密”几乎就是陈水扁一惯的辩护策略。
文章说,2004年底的“立委”选举,因当年3月的“大选”爆发“两颗子弹”事件,以些微票数落选的连战、宋楚瑜,更提出史无前例的“大选”诉讼、“当选无效”诉讼,加上群众聚集“总统府”前抗议事件,都让陈水扁的连任适法性产生质疑。而以主帅之姿,亲自辅选党籍候选人的陈水扁,在选举场子上,似乎马上活过来,脱口就指涉连宋不满选举结果,意图对军中将领发动“七日柔性政变”。
连宋不甘被诬指,就以陈水扁为被告,提出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陈水扁透过亲信律师提出一份“机密”资料,强调“七日柔性政变”“动摇国本”,说法是有依据。全案经法官审理后,不但没有认定资料是“机密”,一审还判决陈水扁败诉。
2005年间,陈水扁两度在宋楚瑜不在岛内期间,透过电视专访指控宋楚瑜在美国密会大陆人士。这种近似“通敌”的严厉指控,让宋楚瑜在要求道歉不可得情况下,只好委请律师提出侵权诉讼。
诉讼中,陈水扁再度使出“机密”的手段,同样要求不公开审判,在机密难辨下,法官刚开始,就如同“国务机要费”案一样,只能小心翼翼处理,经讯问证人调查局长叶盛茂后,最后裁定非机密,全案公开审理。这是陈水扁涉讼,第二件主张“机密”的诉讼。
而此次为了妻子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的审判,不但提出“机密”的主张,这次还上纲到“宪法”层次,提出所谓的“最高国家机密”,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
文章指出,从这三件备受瞩目的诉讼可以发现,陈水扁凡是涉及自身的官司,为求胜选,都是主打“机密”策略,这种虚无缥缈的论述,加上事涉“国家元首”,确实会让承审法官初始有压力,若法官抗压性不足,或者不察,很容易就会掉入铺陈的“机密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