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9日电 被称为陈水扁“台独国师”的台大荣誉教授李鸿禧,本月27日以“新宪工作室”名义发表所谓“台湾宪法草案”,写明台湾有权对“领土变更或主权变动事项”进行“公投”。据悉,这部草案也已向陈水扁做了报告并获得嘉许。
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这种种迹象都表明,台湾当局通过所谓“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的活动将进入实质阶段,两岸关系将面临严峻挑战。新年伊始,海峡两岸已经硝烟四起,今年将是反对“法理台独”、维护台海和平的关键时期。
两年前已谋定戏码
文章说,这个草案的版本不但全面更改了台湾的“国名、国号和领土疆域”,最后在“公民投票”议题上,除“公民、国会、总统”等皆有权发动“公投”外,人民也有权对“领土变更或主权变动事项”进行复决。这份草案是陈水扁为了在2008年之前再次挑起台湾内部的“统独”之争,以巩固民进党票源而预谋已久的“台独活动”计划的一部分。
这场“法理台独”戏码,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准备。陈水扁于2003年10月在台湾工业团体理事长会议上,首次提出制定“新宪法时间表”,希望在2006年透过“公投”决定“新宪法”,2008年继任者实施。他还在2004年5月20日的就职演说中表示,希望在卸任前交给台湾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新宪法”。
迫不及待亲自组班
在陈水扁的默许与支持下,台湾的民进党中央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分别成立了一个“台湾宪法起草小组”,加上民间的二十一世纪“宪法起草小组”和“台联党”的“宪法起草小组”,共有四个民间小组在起草“台独宪法”。
2005年6月,根据对台湾主流民意的调查与吸纳,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下属的“宪政改组项目小组”推出的“宪政改革版本”没有触及“国号、国旗和领土变更”敏感议题。当时的民进党文宣部主任蔡煌琅曾表示,之所以如此,是鉴于现在“立法院”“修宪”要通过非常高的门坎,也就是要有四分之三“立委”的通过才能够达成。
但陈水扁极不满意,他此刻最大的愿望是摆脱弊案的纠缠,是挑动族群对抗,努力“拼选举”。因为对陈水扁而言,操作“法理台独”议题具有下列三大边际效用:第一,可以为民进党参选人凝聚泛绿基本教义派的选票;第二,一旦民进党赢得选举,陈水扁可以拿“功在党国”,来要求继任者对他和他的家人“既往不究”;三是即使民进党选输了,也可以为下一任留下一部“台独宪法”并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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