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制定控烟新规:扩大禁烟场所 调高烟品捐税
2008年10月31日 16: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0月31日电 台当局“行政院”30日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案,待立法机构审查后,明年1月11日将全面上路。新规定包括烟品健康福利捐由现行每包10元(新台币,下同)调高为20元,全面禁烟场所扩及高中职以下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与三人以上办公室也禁烟。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依据新规,高中职以下学校、医疗机构室内外、机关、三人以上办公室都须全面禁烟;餐厅、旅馆、商场等场所除吸烟室外,不得吸烟。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最高可处新台币一万元?,禁烟场所未设置标示或供应与吸烟有关器物,最高可处新台币五万元罚款。
台官员表示,台湾烟价相较韩国、香港、新加坡及澳大利亚明显偏低,烟害威胁民众健康,吸烟相关疾病医疗支出增加全民健康保险财务负担一年约450亿元。经考虑世界银行建议及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透过提高烟价以控制烟品消耗量规定,因此进行上述修法。
不过,台湾烟业协会表达反对,认为健康捐的调涨以“合理”、“渐进”、“微幅”方次为宜。“烟害防制法”尚未正式实施,旋即修法,违反法律信赖;ぴ,大幅调涨更将造成走私更大诱因,严重侵蚀税基。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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