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案,今天提讯在押被告吴景茂,了解他协助前吴淑珍汇款到海外的过程。据了解,吴景茂过去应讯时,均辩称不清楚扁家海外资金来源,自己纯粹只是人头户,但未获检方采信。特侦组上午同时传唤三名证人,清查部分机要费单据是否以他人发票核销。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清查台“中央银行”外汇局及新加坡政府经由司法互助提供的数据发现,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曾利用位于台南的某银行账户,协助吴淑珍陆续将新台币7000万元资金汇往新加坡的银行账户;而包括蔡美利、蔡铭哲等扁家人头账户,疑透过美国、香港等地,先后将数亿元资金转汇到吴景茂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内。
特侦组另发现,吴景茂妻子陈俊英除协助吴淑珍将岛内资金转汇到海外账户外,还与她胞弟陈和升在新加坡某家银行共同开设联名账户,该账户近年来有多笔巨额款项出入的纪录,并有款项汇入吴景茂在南非标准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的纪录,检方怀疑这个账户也是吴景茂用以协助吴淑珍疑似洗钱的管道之一。
项目小组指出,特侦组已再度透过司法互助管道,请求新加坡政府协助调查陈俊英、陈和升的联名账户资料,预计近日内将可获得新加坡当局回复。
吴景茂过去几度在特侦组应讯时,强调帮忙吴淑珍将资金汇往海外,并无违法,况且他不懂英文,只知道在相关文件签名,不知道签署的文件为何,以及对海外资金的汇出、汇入均不知情。但检方认为,吴景茂与吴淑珍为兄妹,不可能不知情,7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另外,台湾“查黑中心”于2006年11月间起诉首波机要费案,当时仅就2002年7月至06年3月间以单据核销的机要费进行调查。特侦组于今年5月20日再度分案后,便持续清查2006年4月至陈水扁卸任前的机要费单据。
据相关人员指出,特侦组数个月来已向“总统府”、“审计部”函调相关单据,并传唤多位开立统一发票的商家说明,了解陈水扁是否以他人发票核销2006年4月以后的机要费,但这部分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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