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7年6月2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万亿、钟溪洲、王俊鹏、刘文嵩等四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在大陆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钟万亿被判处死刑;钟溪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的成功侦破,是海峡两岸首次开展打击毒品走私犯罪实质性协作配合的成功范例。图为法警将该案一案犯带出法庭。 中新社发 石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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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昆明三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石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透露,该法院近日对轰动全国的台湾毒枭钟万亿等运毒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二00四年,昆明海关发现一个以台湾人“钟万亿”为首的涉嫌贩毒集团,利用定居昆明投资经商身份为掩护,长期从事毒品走私。根据情报,台湾警方于二00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查获一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二00六年二月三日台湾警方在台中港、基隆港分别查获两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三起案件共查扣海洛因五十七点四千克,市值两亿多元台币,为近年来台湾地区查获最大宗货柜走私海洛因毒品案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中国公安部及海关总署随即于二月三日晚,联手台湾和泰国警方,在昆明某小区对钟万亿等人实施抓捕,成功破获了以台湾人钟万亿为首的贩毒集团案。
据介绍,该案于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四名被告均对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但在检控机关出示大量有力证据之后,其犯罪事实已无从抵赖。同年六月二十六日,昆明中院对钟万亿、钟溪洲、王俊鹏、刘文嵩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钟万亿被判处死刑;钟溪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宣判后,钟万亿等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中钟万亿当庭翻供,其辩护律师也提出“管辖权”的不同辩护意见,认为钟万亿不应该在大陆接受审判。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关于管辖权的问题,高院称:钟万亿在昆明通过电话与中国台湾及泰国的毒贩购买毒品海洛因,属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虽然真正购买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和行为发生在泰国、中国台湾,但同样属于犯罪预备。且台湾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因此根据土地管辖原则中国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对钟万亿等人的犯罪行为应适用中国刑法,并根据中国刑法进行惩处。据此,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钟万亿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二审宣判后,省高院将此案依法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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