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网络之狼性侵7女被终审处极刑 8度重审都判死刑
2008年01月18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18日电 台湾一名多次性侵女网友并造成1人死亡的“网络之狼”王国华,经过八度死刑判决,台湾“最高法院”17日驳回上诉,判决死刑定谳。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国华从2002年6月起,连续对女网友强奸、猥亵并洗劫财物,前后共性侵7名女子。有一对受害的未成年少女还被其丢进排水沟,造成其中一人淹死。
据悉,王国华每次均选择在半夜,化名“多多龙”在屏东地区网吧上网约出女网友犯案。根据判决书指出,王国华在屏东县犯下7件强奸、猥亵、强盗及杀人犯行,犯案时间多在凌晨,被害人中还有一名是男扮女装的网友。
本案曾经台湾“最高法院”六度发回重审,但王国华每一审都被判处死刑。在八度被判死刑后,台“最高法院”17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编辑:官志雄】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