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在东森案中遭羁押的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东森媒体财务副总童家庆对于法院做出的羁押且禁止接见、通信的裁定不服,并提起抗告。台“高等法院”22日以两人涉嫌重大、有湮灭证据以及串供之虞将抗告驳回。
据“中央社”报道,根据台“高等法院”裁定书指出,“地院”裁定中,依检察官提出电话简讯译文显示,在检调执行搜索前,王令麟已知悉检察官即将执行搜索,指示所属湮灭相关证据。“高院”核阅这些电话简讯译文,并参酌卷内其它通讯监察译文数据,认为“地院”裁定认为王令麟有湮灭证据事实并无不合。
其它几项检调追查待厘清事证部分,“高院”在裁定书中也一一说明。其中,东森巨蛋公司围标案部分,王令麟与谢寅龙、证人邱佩琳供述,多有矛盾不合,有再行讯问厘清必要;台力公司向“中华商业银行”贷款案,王令麟、童家庆与证人连复彰所供证情节不一,也有待传唤证人到案进一步查证厘清;出售东森媒体公司股权案,还有部分所得资金流向不明,仍须传唤账户所有人查证比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