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台湾方面已在金门、马祖试办人民币兑换业务,对于在本岛开放直接兑换的计划,大部份在北京的台商表达肯定,而且认为这是“迫在眉睫”的事,除了攸关广大的中小台商权益,也将有助于资金回流。
据“中央社”报道,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秘书长陈国原指出,台商普遍认为台湾本岛开放直接兑换人民币业务是“迟早的事”,他说,客观分析,人民币已经是一个强势货币。
陈国原表示,对于在大陆投资的中小台商来说,台湾本岛开放直接兑换人民币,应属最迫切需要的大事,因为台商投资获利所得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再拿回台湾会蒙受相当大的汇差损失;而如果开放兑换人民币,则可以随时携带小额的人民币返台,避免损失。
至于如果台商要从台湾汇款到大陆,由于只有新台币与人民币两种货币清算,也可减少中间外汇的汇率损失。
有关现阶段岛内不能兑换人民币的缺点,北京台商吕惠仙说,首先,不管台湾商人或台湾民众到大陆经商或旅游,返台后所剩下的人民币没有出路,只能下次再到大陆才能使用。其次,目前世界上的所有货币都在逐渐与人民币接轨,台湾没有逆势操作的本钱。
吕惠仙说,大陆已经开放台湾民众直接持台胞证可以注册人民币的公司,台湾人士想要把赚的钱带回去,主要是因为房子、妻小、亲戚朋友都在台湾,但如果在大陆赚的钱不能拿回岛内兑换,这样留在大陆的台湾人士可能会愈来愈多。当前,台商迫切需要的是合法的、有利的汇兑管道。
吕惠仙指出,两岸之间的电话、邮政业务,都可通过第三地进行清算,台湾方面应该可以直接开放人民币兑换业务,更何况现在两岸包机直航的问题都可以谈,为何两岸货币清算问题不可以谈?而这也可通过两岸民间的金融行业推动协商。
还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台商认为,这是带着一种面对现实的心态在考虑事情。他表示,台湾随时都有选举,但大家应该把选举放一旁,不要有太多的政治考虑,他同时希望两岸有关方面能坐下来理性探讨台商的合法权益问题,包括建立人民币兑换的货币清算机制等。
据悉,“两岸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得订定办法,许可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进出入台湾地区”;“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议后,其在台湾地区之管理,准用管理外汇条例有关之规定”。根据这条规定,“有关许可条件、程序、方式、限制及其它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央银行’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