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条繁华街道地下埋宝价值百亿?
一马来西亚华侨想挖掘“家财”,希望了解相关政策
广州地下埋有价值百亿元的金银细软!这是记者昨天在广州市人大听取市侨办汇报时获悉的惊人消息。一位市人大代表披露了事件的部分细节,并向有关部门咨询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这位市人大代表透露,一位刘姓的马来西亚华侨曾委托他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想了解对父亲埋入广州城区内某地下价值连城的黄金等贵重物品能否进行挖掘,以及挖掘后的归属问题。
据这位刘姓华侨讲述,他的父亲早年在广州地区从事金银买卖。在解放前,他的家族生意就已经遍布东南亚,鼎盛时期,东南亚的黄金白银一度被他的家族垄断经营,在当时的广州城里,他家的金铺也是鼎鼎有名的。他说,现在香港一些知名的金铺老板当年都是他家的铺子里的学徒和店员。解放后,因为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刘老先生受到批斗,一天夜里,刘老父亲突然召回当时正在读大学的刘老先生,并于第二天带领全家人逃到了香港,此后辗转到了马来西亚等地。文革前后,刘老父亲撒手西去,临终前,他告诉刘老先生,自己亲手在广州城下埋入了毕生的家财,里面有黄金、白银和古董书画等一大批价值连城的宝物。他还把具体的位置告诉了刘老先生。
父亲过世后,刘老先生也曾“偷偷”地带了专家来到广州,并对父亲所描述的埋金位置进行了勘测,确认父亲所说的“宝物”还在原地。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刘老先生都已经80多岁的高龄,父亲临终的这个秘密他也不知道能否等到揭开的那一天。
据说,如今的“宝物”价值在上百亿元,它的上方现在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是否真的存在,还需考证。刘老先生只是想知道,他能否来挖回那些他认为属于自己的家财?这些“家财”他能带走吗?同时他也表示,将把挖掘出来的部分财物捐赠给国家。
侨办:认定金银珠宝归属较难
广州市侨办的有关人员表示,单纯从侨务工作的角度出发,对于侨房等业主私有住房,国家政策和法规都是支持返还的。但对于商铺、金银珠宝等私人物品因认定较困难,从政策上来说通常是不给予支持的。
记者也为此咨询了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祝志群律师,他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地下埋藏物并不等同于无主物。只要刘老先生能够准确地知道埋藏物地点,并能准确描述埋藏物的特征和内容,就可以认定埋藏物属于他本人。但他也表示,文物是不能出境的,黄金、白银等都是限制出境的物品。(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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