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认为国有航空公司管理有问题,飞行员罗家宽从厦门航空公司辞职,跳槽到民营的东星航空公司。
今年1月,罗家宽又向东星公司提出辞职。东星航空公司拒绝罗家宽的辞职申请,并索赔430余万元。
此案原定于7月1日在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当天,十几家媒体到现场关注这起国内首起民营航空公司飞行员辞职案,法院临时通知延期审理。
飞行员再次辞职
今年1月2日,飞行员罗家宽又提出辞职。
46岁的罗家宽,1978年入伍,1981年留航校担任飞行教员,空军一级飞行员。1994年8月转业进入厦航工作,1997年升任机长。
这一次,罗家宽是向入职3年的民营东星航空公司请辞。这次辞职的原因,是对民营航空公司的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这些原因与2005年3月向厦门航空公司辞职的原因有相似之处。
对当年从厦航辞职一事,罗家宽回头去看,当时是“一时冲动”,现在非常后悔。
2005年3月,罗家宽以“飞行后疲劳状态恢复慢”以及“选拔飞行教员等事,心中难过”为由,向厦航提出调离厦航的申请,并到法院起诉。
罗家宽说,当时辞职的真实原因是,2005年2月,厦航要选拔一批飞行教员,他和其他七八名有着丰富飞行经验的飞行员落选了。罗家宽认为票选不公正。
罗家宽从厦航辞职时,曾引起媒体关注,当时多家媒体报道此事,争论飞行员跳槽,航空公司索赔金是否过高。
这次提出辞职后,东星航空公司与3年前厦门航空公司的反应一致:拒绝罗家宽辞职。对公司来说,身为成熟机长的罗家宽一旦离开,将对东星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罗家宽同意归还公司花在他身上的招录费用。不过,这个费用与公司提出的索赔额度相差甚远。
依照有关规定,作为飞行员,航空公司不批准辞职,罗家宽就无法进入新航空公司开始新的飞行工作。东星航空公司一直拒绝他辞职的申请。
5月6日,去意已决的罗家宽一纸诉状将东星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这也成为国内首起民营航空公司飞行员辞职案。
7月1日,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原定于上午9点开庭审理此案。当地十几家媒体到场采访,法庭临时通知开庭时间顺延。罗家宽说:“当天,法官和我谈,说对案件还不是很熟悉,他们表示先调解一下,顺延开庭时间!
罗家宽猜测,案件开庭顺延,可能是当地担心案件对东星航空公司负面影响太大。
被索430余万赔偿金
至今,东星航空公司宁愿对簿公堂,也不愿轻易答应罗家宽的辞职申请。对罗家宽辞职一事,东星航空公司管理层一直回避媒体的采访,并希望尽量不要报道此事。
不过,东星航空公司对罗家宽辞职的看法很明确。该公司总经理周永前说,罗家宽辞职的真正目的,“完全是企图通过离职再次获得高额安家费及生活补贴费”。
东星航空公司之所以会这么认为,是因为在罗家宽进入东星公司后,公司曾支付给罗家宽110万元的安家费和生活补助。
罗家宽提出辞职后,东星航空公司要求罗家宽赔付3年来公司花费在他身上的培训费和差旅费、录用费等共计430余万元。
罗家宽说,他同意归还210万元的招录费用和其他费用,不过拒绝赔付培训费和违约金。罗家宽说,他从国有厦门航空公司跳到民营东星航空公司,不存在国家培养费的问题。“公司不按国家规定和合同做事,公司违约在先,不是我违约。”
对东星航空公司认为他想通过辞职获得更多安家费一说,罗家宽予以否认:“哪有公司愿意给那么多安家费!
辞职对罗家宽本人也存在损失,并可能影响到飞行员的职业声誉,罗家宽很清楚: “我也知道连续辞职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人家会说我没有职业道德,但是公司违约在先,这次我是深思熟虑后才下的决心!
罗家宽说,他对民营航空公司的管理制度感到失望,他和同事提出的建议得不到重视,“比如后勤保障方面,还不如之前的厦门航空公司;在缺少飞行员的情况下,会让飞行员超时飞行”。
两次跳槽的真实原因
2005年10月,罗家宽与厦门航空公司对簿公堂时,也曾找过厦航的一些瑕疵,“不过,我并没有指责厦航不好”。当年罗家宽告诉法官,他离开厦航是因为对方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等问题。
事隔3年,罗家宽坦言,当时辞职真实的诱因是,他在飞行教员评选中落选。
此次从东星航空公司辞职,罗家宽同样列举出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他找出东星航空公司没有给飞行员补缴2005年11月21日至2006年5月31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在武汉市区,而是在远离武汉市区的黄陂区等瑕疵。此外,罗家宽还指出东星航空公司存在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问题,用来证明东星公司没有执行国家规定,违约在先。
年薪达到七八十万的罗家宽说,他不会在意这些小钱,关键是想证明公司违约在先,应批准他的辞职申请。
东星航空公司负责人说,罗家宽离开公司还有一个关键原因是,他在公司因为未能评上飞行教员,向航空总局投诉,后来调查证实,事实没有像他举报的那样,他得罪了评定教员的人,在东星公司无法呆下去。
罗家宽不完全认同这个说法。他说,自己在东星航空公司工作比较压抑!白鲆桓龊玫姆尚性保挥行菹⒑,才能很好地处理各种;!
高额跳槽费背后
罗家宽辞职事件中,双方各执一词,不过可以确定的一个事实是:因为飞行员资源的稀缺,飞行员数百万的高额跳槽赔偿金,并不一定需要飞行员本人直接承担,而是由下一家接收的航空公司来承担。
2005年8月,罗家宽从厦门航空公司跳槽到东星航空公司,由后者替他支付了100万元,并获得了110万的安家费。
昨天,罗家宽坦言,他第一次与东星航空公司接触是2005年7月份,在与厦门航空公司打官司期间,他回湖北老家途中,东星航空公司一名负责人找到他。
后来,东星航空公司与他签订协议,确定同意支付210万元,用于支付厦门航空公司的100万元赔偿金。2005年12月14日,罗家宽与厦航持续了近一年的官司才握手言和。
这一次,罗家宽再次辞职,但尚没有明确去向。
罗家宽说,将来赔偿东星航空公司的费用,他自己肯定负担不了,他需要联系下一家愿意接收他的航空公司,由接收他的航空公司负担210万中的大部分费用,自己可以承担一小部分。“现在东星不放人,我也没法联系下一家公司!甭藜铱硭担疽迅魉,如果他打官司,就拖他两年。
对一名飞行员来说,这两年的工资损失不是小数目,罗家宽说,他的年薪有七八十万。
事实上,像罗家宽这样一位成熟的机长,找一家民营航空公司或者其他航空公司工作,并不是件难事,他并不担心工作的去向。不过,他始终否认是通过辞职获得巨额安家费。
罗家宽说:“厦航中层领导曾表示如果我回去,他们仍欢迎我。”不过,此次决定从东星公司辞职与厦航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他现在很怀念厦航,很怀念厦门那座城市,很后悔当时“一时冲动”从厦航辞职。(田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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