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史上"最严:工作人员、记者均需无罪证明
2008年04月10日 11: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今年广交会实行“史上”最严格安保,要求除国外采购商之外的所有进馆人员(包括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广交会工作人员和记者办理工作证和记者证也需要证明“无罪”,只是条件放宽到可以让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可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早在4月2日,广交会组委会就发出通知,要求除国外采购商之外,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包括参展商、采购商、工作人员和记者,否则不给办证。
相关新闻:参加广交会要无罪证明据了解,在之前的历届广交会,办理“广交会记者证”要求提供:2寸彩照、单位介绍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复印件。但在今年,大会组委会对办理大会工作证(包括记者证),还要求补充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无罪证明”,但这个条件放宽到公安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的“无犯罪记录,无现行政治、刑事、经济等违法问题”证明。据悉,目前广交会组委会以及各新闻媒体,也已按照要求,提供了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的“无罪证明”。
要证“无罪”港商措手不及
此外,广交会前天紧急通知要求境外驻华代表也出示“无罪证明”,这让很多港商措手不及。据了解,本届广交会上有29个香港品牌参展,展览面积超过了500平方米,其中很多港商都打算派驻内地的代表负责展会。在昨天得知也要出示“无罪证明”后,港企们都表示了不解:“怎么这么晚才发通知!现在离开幕只有几天时间了,我们怎么还来得及去办证?”为此他们也纷纷打算换人、减员。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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