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手买卖虚拟货币遭网站"封锁"引发名誉权纠纷
2008年01月28日 18: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受理该院首起因网络虚拟货币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马某诉称,其系专业从事围棋行业的业余棋手,自7岁开始学棋,现已在围棋行业取得较好成绩,并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为了能和更多高手下棋,自2001年起原告在全国各大围棋网站下棋训练,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逐渐被网络棋友所熟知。被告某围棋文化传播公司经营的网站,采取了给获胜九段提成弈币(该网站虚拟货币,可通过购买金币后再由金币购买获得)的办法鼓励九段棋手多下棋。原告在该网站下棋较多,积累了一定的弈币,便将部分弈币以人民币卖出转给其他棋友。被告认为原告毫不掩饰的买卖弈币的行为触犯了以此作为主要经营收入的网站利益,因此将原告IP下的所有用户名封号,弈币也全部被封。
原告为此与网站交涉多次,不但未使被告承认错误,反而引来更大报复,被告于2007年12月底在其论坛贴出公告,用恶劣词语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给原告的学习与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注册网站时并无规定不允许买卖弈币,并且开通了同一国家间弈币转让功能,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虚拟财产权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赔礼道歉,解除封号状态,赔偿精神抚慰金。
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崇文宣)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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