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10年未获房产证 演员沈丹萍夫妇索赔百万
2008年01月25日 14:54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因购买的两套公寓10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著名演员沈丹萍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被告办理房产证外,还索赔违约金10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沈丹萍夫妇向法院起诉称,1994年6月28日,他们花24.6万美元购买了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的两套公寓。合同规定,被告须于1995年2月28日前交付房屋,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并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据沈丹萍夫妇称,他们购房后,被告延迟交房两年多,给他们造成极大不便。房屋交付后,被告至今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他们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办理两座公寓的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记者张蕾通讯员赵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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