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分赃不均 其中一人找人充警察敲诈同伙
2008年01月18日 15:4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发表评论
三人一起“碰瓷”,其中刘某嫌分赃不均,就和酒吧女老板杨某商量,找来张某等人冒充民警敲诈同伙,前日,刘某、杨某、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登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赵某、王某开车从新郑到登封市卢店镇,第二天,3人在此三次“碰瓷”。
当年12月4日,刘某找到酒吧女老板杨某说,王某太小气,分赃不均,想“整”他一下。杨某问怎么“整”,刘某说,找几个人吓唬吓唬王某,就说要把他们交给警察,然后由杨某出面说情,让他拿点钱。
12月5日,刘某、杨某找来张某,由张某和另外2人冒充警察,强行将王某、赵某带至登封市区新世纪大酒店,以他们多次“碰瓷”敲诈外地司机一事相威胁,要将2人送到拘留所。随后,“受托帮忙”的杨某声称自己和公安局的人是亲戚,可以从中说情,敲诈王某1.8万元。后因王某没有现钱,就逼其写下欠条,将王某作案用的轿车扣留。欠条到手后,刘某又和杨某骗张某,说王某只打了8000元欠条。
王某回家后觉得事情不对,12月8日报警,并配合民警将刘某、张某、杨某抓获。 (记者 乔伟辉 实习生 陈琼)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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