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县国土局原局长受贿80万 一审获刑8年
2008年01月10日 09:16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表评论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某因受贿近80万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日被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43岁的被告人李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总计人民币26.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不仅如此,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其财产中有53.4万余元本人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记者 张玲)
【编辑:王小超】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