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市民要求给烟花爆竹解禁的呼声较高,但由于立法机关没有更改“禁放令”,兰州市明年春节仍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12月11日,兰州市公安局给各分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早动手、早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这意味着兰州市民将迎来“禁放令”下的第13个春节。为了落实“禁放令”,兰州市公安局要求交通治安分局从即日起在各卡口点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禁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区。同时要求各分局将工作任务下达到各派出所,具体落实在管段民警身上,要求民警对辖区的市场、商铺等销售网点反复检查,堵塞销售渠道,并对自己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产、运、销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出警,坚决查处。
兰州市公安局枪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确保禁放效果,市局治安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城关、七里河、西固和安宁四区进行重点检查。力争查获一批非法烟花爆竹,打击处理一批销售、燃放的人员。
1995年9月1日,《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自此被划入禁放区域(部分乡镇除外)。2005年8月,兰州市政府建议市人大重新修订《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由“禁放”改为“限放”,经市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该建议未获通过。与其他城市一样,兰州自禁放烟花爆竹后一直存在着“禁”与“限”的争论,在没有人大最终对“禁放”解禁的情况下,禁放是必然的。(记者 刘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