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监狱三级警司李阳涉嫌私放在押人员及受贿案昨日开庭
今年6月11日下午,正在宜宾监狱服刑的重刑犯张胜彬身穿一件警用雨衣,准备从二号门混出监狱,被执勤民警识破,一起重大的在押人员脱逃案被成功阻止。为张胜彬提供警用雨衣、协助其脱逃的宜宾监狱三级警司李阳因涉嫌私放在押人员和受贿,昨日上午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受审。
狱警受贿多则三千少则五十
张胜彬200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为无期徒刑。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阳在担任宜宾监狱一监区分队长期间,先后7次收受张胜彬及其亲友送给的现金,数额多的达3000元,最少的仅为50元。2006年2月,李从张的前妻手中借得8300元,最后只归还了8000元。案发后,李阳的家属退还了赃款7000元。
罪犯逃跑想化装成警察
2006年五六月期间,张胜彬提出借李阳的警服化装成警察逃出监狱。李认为警服有警号,容易暴露自己,不愿意提供。他提出将警用雨衣提供给张,要张选择下雨天穿上后随干警上下班混出监狱大门。
2007年1月,李阳调离一监区。今年春节期间,张授意其前妻打印了一封匿名信寄给李阳,威胁李必须帮助其逃跑,否则将告发李。李遂按张的要求,于今年4月将自己的警用雨衣交给张。他还授意张,万一出事,就说雨衣是在办公室捡的。此后,李还假意让其他在押人员帮助自己找雨衣,声称雨衣丢了。
越狱未遂供出“幕后帮凶”
2007年6月11日下午,张胜彬身穿警用雨衣,混在下班的干警中试图经过监狱二号门逃出,被值班民警识破。一起重刑犯脱逃案被成功阻止。事后,张供述了李阳收受贿赂并为自己提供警用雨衣的事实。6月20日,李阳被宜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拘。7月4日被逮捕。
昨日上午开庭前,宜宾监狱上百名干警分乘两辆大巴前往法庭旁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李阳表示对指控“没有异议”。在随后的出示证据过程中,被告人李阳和辩护律师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李阳的受贿事实清楚,但其是受到罪犯威胁,才被迫提供帮其逃跑的,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记者 陈章采 田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