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韶森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两名老总,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朝阳法院。该公司被控以运营超市项目,支付高息手段,非法吸收450人存款3992万元。
两名被告人分别是万韶森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江,和该公司行政总监侯瑞瑞。
朝阳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间,北京万韶森投资有限公司在潘江、侯瑞瑞管理操纵下,以运营“东东超市”项目为由,在北京、成都、株洲等地进行融资,利用支付高额利息的手段,与周某等450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3992万元。
朝阳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万韶森投资有限公司无视国法,在社会上以借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潘江、侯瑞瑞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记者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