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操纵多名卖淫女,拦截路人招嫖,且对路人进行强行拉拽,遭到路人拒绝后便有手持鱼叉或刀棍的男子对事主进行恐吓、殴打、抢劫。今天上午 ,以江西籍男子为主,号称“鱼叉帮”的恶势力团伙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今天受审的高道良、张俊等二十二人为鱼叉帮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他们之间形成了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的关系。
江西人高道良与其弟媳周国兰等人分别于2006年3月、4月至2006年9月初,以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江西籍妇女二十余名在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街上,以强拉硬拽等手段向过往男子卖淫。同时还有人为部分卖淫女介绍嫖客并收取费用。卖淫所得由高道良、周国兰等人分别与卖淫女四、六分成,再由卖淫女与负责照看自己的男友即打手共享。
江西人张俊等人负责看管卖淫女、充当打手,遇招嫖遭拒或者嫖客与卖淫女发生纠纷,便结伙持鱼叉等物品对该人进行追打,并有专人为卖淫女及成员作饭,负责生活。
2006年6月27日晚上9点,“鱼叉帮”成员在中滩村街上强行拦截下途经此地的一辆商务车,欲向司机卖淫,遭到拒绝后,该团伙成员对司机进行殴打,并将汽车砸坏。
2006年9月4日晚上8点,“鱼叉帮”控制的卖淫女在中滩村街上,强行拉拽途经此处的三名路人,欲向他们进行卖淫,遭拒绝后引起纠纷,“鱼叉帮”成员持刀对三人进行追赶,将其中一人砍伤。
公诉机关分别以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寻衅滋事对高道良、周国兰、张俊等二十七人提起公诉。与高道良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为卖淫女出租房屋的房主张英春,公诉机关指控她明知他人在自己的房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房屋出租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故以涉嫌容留卖淫提起公诉。
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今天上午,部分被告人的亲属在法院外面等候,其中几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