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入室盗窃时发现室内只有一名单身女子,将其强奸后,竟要和女子“谈恋爱”。昨日,男青年李某被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李某今年19岁,是四川农村人,在汉打工。今年5月19日凌晨4时许,他在汉口一小区翻阳台进入三楼丽红(化名)的租住处,盗走200余元现金后,看见熟睡中的丽红顿起邪念。丽红被响声惊醒刚要起身,李某将一把尖刀架在她脖子上,低声威胁:“不要动!”并用毛巾塞住丽红的嘴,将其强奸。
丽红遭辱后浑身颤抖,而手持尖刀的李某丝毫没有要走的迹象。为稳住李某,丽红强忍怒火与他攀谈起来。两人相互询问起年龄、老家及近况。见丽红长得漂亮,李某动了心,他谎称曾遭前女友抛弃,因憎恨女人才作案,企图博得同情。
两人一谈就是两个小时,见天色已亮,李某跑下楼买了碗米粉给丽红过早。临别前,他要了丽红的手机号码,说是要和她谈恋爱。上午,丽红出门上班去了。中午,她突然接到李某的电话,说是下午将到附近一小卖部等候并接她下班。
丽红悄然报警。下午5时许,当李某乐滋滋跑到小卖部,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 张德顺 尹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