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润百富排行榜”按图索骥,研究生毕业的李宏先后向SOHO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张欣等4名女富豪寄出了敲诈信。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朝阳警方先后接到4名女富豪的报案称,她们分别收到一封恐吓信,让她们尽快将400万元存入指定的邮政储蓄卡中,否则,孩子和家人将会有生命危险,落款是一家公司的名字。
这4名女富豪分别是SOHO女总裁张欣、北京东易日盛装饰集团董事长杨某、信中利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夫人李女士及一家博物馆总裁。
警方以敲诈信的邮寄地点及信中提及的邮政储蓄卡账户的开户地点为线索,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在ATM机上查询账户时的监控录像,掌握了对方的面部特征。去年10月30日,警方将涉嫌敲诈的嫌疑人李宏控制,并当场从他身上起获了伪造的身份证、邮政储蓄卡等物。在证据面前,李宏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33岁的李宏研究生毕业,曾为北京一家公司财务副总,月薪7000元,因人事纠纷和对收入不满离开了公司。辞职后,李宏在网上看到新近公布的“胡润百富排行榜”,榜单上,富翁们的财富都以几十亿计。当时,感觉自己本事很大,但30多岁仍然一无所有的李宏因心理不平衡便起了敲诈富豪的念头。经过筛选,他锁定上述几位女富豪为敲诈目标,并从网上搜索到了她们所在公司的地址之后寄出了恐吓信。据李宏说,在他被抓时,他已接到几家大公司的面试通知,他甚至说“自己都忘了写过敲诈信这回事”。
二中院认为,李宏为谋私利,采用邮寄恐吓信的手段敲诈公民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李宏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