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债,竟邀约两名同伴在债务人家中“居住”长达10天之久。5月18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刘放杰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周辉、胡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放杰因债务人张某拖欠其货款未还,于今年1月23日邀约朋友周辉、胡明二人一同来到张某家中。见张某家只有其父母在家,刘放杰就叮嘱周、胡二人在张家住下并等张某的消息,但直至今年2月2日,张某一直没有回家。张某的父亲随后向警方报案,刘放杰等人即被抓获。鉴于案发后三人均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作者: 周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