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从千万富翁沦为诈骗犯的洪华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华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6万元。
被告人洪华胜曾为千万富翁,而后因沉迷地下“六合彩”,输尽家产,沦为赌徒。为偿还赌债,他欺骗朋友。
据永安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1月29日至2002年9月28日,洪华胜将其与永安市燕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合作开发的永安市南大路77号天安小区商住楼底层1、2、3、4、5、9、10号店面以他人名义向中国银行永安市支行抵押贷款。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洪华胜既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亦未告知受让人事实真相,即以个人名义出售上述店面,骗取范祖灿等6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65.5万元。
2005年7月,洪华胜还虚构可为他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办证费和交税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熊斌人民币2.5万元。(作者:周群峰 曾志初 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