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温爱中在“拉活”途中抢夺女乘客的手机时遭到反抗,遂用排挡锁将这名女乘客砸死。4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命案。
32岁的温爱中是河北省张家口人,案发前他是一名非法运营的黑车司机,平日里他就驾驶着一辆美日牌汽车在北京城区到处拉活。
据检察院指控,2006年8月29日凌晨,温爱中驾驶汽车在朝阳区某度假村搭载了一名女乘客小丽(化名)。途中,温爱中见小丽独身一人,便起意抢劫小丽的财物,他将车停下后行抢,但遭到小丽的奋力反抗,温爱中遂抄起车中的排挡锁猛击小芳的头部数下。后,温爱中将车开到一偏僻处,将小丽抛于路边的沟内,又持沟内混凝土快打击小丽头部数下,抢得小丽人民币100余元、三星牌移动电话一部、FENDI牌手表一块及女士挎包一个等物品,所抢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00余元。
对于检察院的指控,温爱中供认不讳,他在庭审中供述称,在搭载小丽的途中,他看到坐在副驾驶的小丽手里的手机很漂亮,顿时心里就产生想抢小丽手机的念头。于是,他将车由主路开到辅路上,在一个没有路灯的道边把车停下,并关闭了车灯及发动机后,他就伸手去抢小丽手中的手机,没想到在抢夺过程中遭到了小丽的拼命反抗,情急之下的他随即抄起了手边的车档锁向小丽的头部砸去,砸了数下后小丽便失去了反抗能力,歪靠在车门上。随后他又将车开到一偏僻处,从车内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用脚将小丽踹了下去,他又下车将趴在地上的小丽拖到了路边的水沟,但他发觉小丽还在抖动,于是想灭口的他捡起地上砖头又朝小丽的头部砸了几下,后将小丽的随身物品全部抢走。
检察院认为,温爱中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为灭口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法庭经审理后将择日宣判。(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