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妇马某的多次举报,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建设局局长秦怀文“通奸”、“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等违法行为终于得到榆林市纪委的认定。2006年12月,榆林市纪委在开除其党籍的同时,还向榆阳区政府党组发出检查建议书,建议行政开除秦怀文公职。
秦怀文家里家外竟然超生、偷生3个孩子,这表面看是当地的计生管理工作出了问题,实则暴露出干部管理中的“不告不究”现象。
秦怀文最终被开除党籍,显示了纪监部门的力量。但是,直接导致秦怀文被查处的,却是情妇马某眼看自己的“地位”和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与秦怀文翻了脸,并多次举报。这就耐人寻味了。试想,如果不是“后院起火”,马某继续“忍辱负重”,这位局长岂不是依旧安然无恙?
一名官员的严重违法行为,竟然要等“后方”倒戈,才能得到查处。这样一来,在一些违法官员的眼里,纪检监察部门的威慑力还能有多大?因此,在这起事件中,即使对秦怀文的处理再严厉,也是被动的,让人难以高兴起来。
有关部门如果不能彻底清除“不告不究”现象,无异于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默许和袒护。要知道,一旦对官员的监督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无异于给违法官员发去一封“慰问信”:稳住了“后方”,也就意味着稳住了自己的一切,自己违法违纪无妨,但千万别让情妇告发! (作者:周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