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28岁的梁小龙就将养育自己长大的叔叔婶婶残忍杀害。4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06年9月13日下午5时许,清徐县清源镇的一民居内发生血案。一对中年夫妇被人连捅数刀,虽然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二人终因伤势太重死亡。在对附近群众调查走访后,民警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梁小龙,并于14日将梁小龙抓获。在法庭上,梁小龙承认自己杀死叔叔和婶婶的过程。他说,他自幼丧母,父亲长期不在身边,一直跟随奶奶和叔叔梁有(化名)生活,因为生活琐事,对叔叔产生一些矛盾。案发前,梁小龙想买一辆电动三轮车谋生,但手头没钱。9月13日下午,他携带两把杀猪刀来到叔叔家,向婶婶提出借4000元钱,遭到拒绝后便与婶婶争吵起来。随后,梁小龙拔刀朝婶婶身上乱刺,直到婶婶倒在血泊中。杀红眼的梁小龙一不做,二不休,手持凶器来到梁有干活的房后工地,将梁有捅了18刀。
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程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