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日,本报报道了哈市一名14岁少年小强在回家的路上遭一陌生中年男子殴打成重伤,事后殴打小强的武某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年中,小强躺在病床上,其家人多方争取,终于武某又做了一次鉴定,这次鉴定的结果是武某精神正常,目前已被南岗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来到小强的家,这里是一处半地下室的房屋。走进屋中,狭小的屋子里塞进了两张床,小强躺在门口的一张单人床上,身上盖着棉被。去年2月13日下午,小强从奶奶家往家走,走到文瑞街时,一个中年男子拿着一根带着钉子的木板朝他打过来,小强被打得浑身是血,没有还击的能力,最后倒在了血泊中。附近的居民发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小强被送到了医院。伤情诊断为,颅脑损伤,右颞叶脑挫裂伤,右颞骨骨折,颅底骨折。
小强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孩子被打后,他们的小买卖也不做了,家里也没有了收入。事情发生后,打伤小强的武某在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做了一次精神病司法鉴定。记者在鉴定书上看到,办案人在审理中发现武某精神不正常,临床检查中,武某称事发当天,他感觉有一群人围着他,要伤害他,而小强也是其中一个,于是,他拿起木板打了小强的脑袋。鉴定的结果是,武某当天突然出现幻觉、妄想,在精神症状支配下,将被害人打伤,作案无现实动机,受其精神症状支配,因此,作案时为自控能力缺失。
鉴定结果出来后,小强的家人总觉得武某不太可能是精神病人。武某是一家汽车修配厂的老板,46岁,平时开车。于是,小强的家人要求重新做鉴定。经过一年的努力,日前,武某在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又做了一次鉴定,结果和第一次大相径庭。记者从该院得知,这次的结果是,武某酒后引起幻觉妄想,应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从警方办案人处了解到,目前武某已经被刑事拘留。(黄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