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天津市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明显增多。天津警方在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醒百姓,涉众型经济犯罪无一例外通过高额回报作为诱饵,百姓千万莫上当受骗。
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秀林说,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是利用部分群众投资愿望强但风险意识弱的特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敛财,而一些群众则往往受利益驱动纷纷进行投资,结果造成巨大损失。
李秀林说,天津近年来出现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金额巨大、涉及面广,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涉及行业有证券、房地产、商贸、林业、养殖业、医药、文化等,被骗人员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老年人等,发案地区也由相对发达的城区向经济相对落后的郊区县甚至农村蔓延。
犯罪分子往往进行虚假许诺,以高于金融机构数倍的高额回报为诱饵。
先期兑付、蔓延迅速,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诱“众”深入,一些群众在先期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后,往往一方面继续加大自己的投资,另一方面动员亲朋好友加入,结果产生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放射效应,受骗金额和人数迅速增加。
合法掩护、编造光环,为增加可信度从而达到吸引更多人上当的目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成立合法公司,在豪华写字楼办公,并编造种种荣誉和光环,大肆进行宣传,以貌似合法的外衣从事非法活动。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张学才提醒百姓说,当碰到一些公司许诺给予高出金融机构很多的投资回报时千万要提高警惕。群众进行投资理财一定要选择到国家批准的投资理财公司、各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地方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刘元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