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69岁的孙老汉与楼上王家人争吵后心脏病突发死亡。孙家认为,孙老汉是被王家人气死的,要求王家民事赔偿。后经法院调解,王家赔偿孙家4.2万元并鞠躬道歉。
邻里争吵:孙老汉撒手人寰
2006年8月的一天,住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小区2楼的孙老汉家阳台进水,孙家认为是楼上王家老二造成的,14日孙老汉的老伴和女儿上楼去找王家老二,但家里没人,于是转身去了对门——王家老二的父亲王老汉家,王老汉的老伴刚一开门,就被孙老汉的女儿打了几拳,王老汉的老伴并未还手。双方的争吵惊动了邻居,大家赶来将双方拉开。
王老汉三个孩子次日知道此事,找孙家理论。只有一人在家的孙老汉拉着王家人要去看漏水的情况,但遭拒绝,双方又发生争吵,在邻居的劝解下,王家人往家走,但孙老汉却拉着王家人不放,在二楼和三楼之间的缓台处,邻居们将双方分开。那边王家人进了家门,这边孙老汉却贴着墙慢慢地滑了下去,大家急忙将其送往医院,但没有抢救过来。
法官调解:王家同意赔偿
2006年8月16日,孙家向警方申请解剖尸体,经法医鉴定,孙老汉的死因系“诱发因素的作用下导致急性心肌缺血急性心功能障碍”。9月27日,孙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民事赔偿。
在2006年12月12日的庭审中,王家辩称三人到孙家是为了解情况,与孙老汉没有身体接触,与孙老汉争吵不是他死亡的原因。孙家辩称,孙老汉拉着王家人去看漏水的地方,但被王家人拒绝,可见王家人并不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的,孙老汉的死与双方之间的争吵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当日的庭审中,法院并未作出宣判。
后经法官在庭下的调解,最终王家同意赔偿孙家4.2万元,并向孙家道歉。今年1月23日,当王家通过法院将赔偿款交给孙家时,王家人向孙家人深深地鞠了一躬。随后孙家撤诉。
案件评析:被告构成了侵权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王光主任在点评本案时说,当被告去找孙老汉理论的时候,作为成年人的被告就应该预见到这场理论有可能会给老人带来不测,所以被告没有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孙老汉的死亡与双方的理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从法理上讲被告已经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但孙老汉的死亡并非被告直接伤害导致,所以被告不需承担全部责任,而是承担30%~4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