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李宏,因涉嫌向四位女老总共敲诈1600万,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方指控称,李宏于2006年10月14日、20日,在其暂住地内书写恐吓信,分别寄给四家公司总裁及总裁夫人,以4被害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相要挟,分别向4被害人索要人民币400万元。2006年10月31日,李宏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注意到,李宏今年30多岁,拥有研究生学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宏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采用邮寄恐吓信的手段敲诈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宏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作者:吴小军)